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

本同意書說明國立雲林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將如何處理所蒐集到您的個人資料。當您勾選「我同意」本同意書時,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。若您未滿二十歲,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定,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,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。

一、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

  • (一)、 機關名稱:國立雲林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。
  • (二)、 蒐集之目的:

    本校基於執行參賽師生之管理,進行競賽成績、名冊、獎項之產出及後續持續推動競賽之目的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
  • (三)、 個人資料範圍及類別:

    C001識別個人者(姓名、地址、就讀學校、學號、就讀科別、就讀年級、行動電話、電子郵件地址)、C011個人描述(性別)、C103習慣(用餐葷素) 、肖像權

  • (四)、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    • 1. 利用期間:本校管理學院籌辦全國實務專題競賽期間。
    • 2. 利用地區:本校業務活動區域。
    • 3. 利用對象:本校執行本業務之教職員。
    • 4. 利用方式:活動之宣傳、遴選及活動通知。
  • (五)、 當事人依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

    您可就您的個人資料,隨時以書面向本校行使(1)查詢或請求閱覽、(2)請求製給複製本、(3)請求補充或更正、(4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、(5)請求刪除等各項權利。若您欲執行上述權利時,請參考本校【隱私權政策聲明】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絡方式與本校連繫。

  • (六)、 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,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:

    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,本校將無法為您提供蒐集目的及特定目的範圍內之相關業務。

二、 個人資料之保護

  • (一)、 本校將採取適當之安全維護措施,以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、竄改、毀損、滅失或洩漏;另本校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,將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規定,善盡個資監督與保護之責。
  • (二)、 本校如違反個資法規定或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,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、洩漏、竄改或遭其他侵害者,本校將於查明後以電話、信函、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,擇適當方式通知您。

三、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

  • (一)、 本人已充分瞭解貴校上述告知事項。
  • (二)、 本人同意貴校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。

四、 立同意書人授權使用肖像權部分

  • (一)、 立同意書人同意以無償方式,授權本次賽會主辦單位及指定之賽事轉播製作單位、攝影媒體,得以個人宣傳資料及肖像(包含照片及動態影像,以下簡稱肖像)從事拍攝、使用、改作、修飾、公開展示本人之肖像、名字、聲音或其他個人特徵於賽事主辦單位指定之網站、媒體平台露出。
  • (二)、前條以外之第三方,得於取得賽事主辦單位同意後於各種媒體管道或平面媒體,以無償、合理使用之方式露出前條內容之全部或部分,並可公開發表,無須再通知或經由立同意書人同意,但公開發表時必須尊重立同意書人個人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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